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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叫 “非法移民”?!寻求庇护者不是非法移民。法律科普,请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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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但总体说来,难民/寻求庇护者在任何国家都不应该归类为“非法移民”,尤其是联合国难民公约(Refugee Convention) 的签约国,截止到目前为止,全球一共149个国家都是联合国难民公约的签约国(包括美英澳加纽,欧盟各国,甚至中俄亚非拉等),签约国首先向联合国承诺保护难民/寻求庇护者的人权,隐私权,生存权和尊严权,但现实往往并不尽如人意, 某些流氓政府根本不遵守任何法律法规,监禁打压,侮辱虐待,拿难民们作为政治交易的筹码和施行不义政策的目标,造成严重的人权灾难,那我们也有必要提醒联合国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有关这些国家的暴行,建议取消对于这些国家的联合国拨款和经济援助,并在国际社会公开谴责!(https://x.com/Refugees, https://x.com/UNHumanRights, https://x.com/UNOCHA)


联合国难民公约,第31条明确规定,"缔约国不得以非法入境或居留为由对难民施加惩罚,或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以美国为例,非法入境不构成庇护申请人不予入境的理由, 与许多其他类别的移民申请人不同,在美国寻求庇护的人不会因为非法入境而被禁止;例如,偷偷越过美国边境。大量过去申请庇护的人发现,未经许可进入美国是他们获得安全并逃离他们在国内遭受迫害的唯一或最佳方式。美国的《移民和国籍法》规定,“任何外国人”只要“实际居住在美国……无论其身份如何”均可申请庇护。(请参阅《移民和国籍法》第 208(a) 条。)如果您使用虚假文件(例如假绿卡或签证或护照)或向美国政府官员做出虚假陈述以进入美国,并且您的原因与逃避迫害有关,则在申请庇护时不应对您提出指控。(例如,请参阅Mamouzian v. Ashcroft案,390 F.3d 1129, 1138 (9th Cir. 2004)。)


正如美国一家法院指出的那样,如果非法入境是拒绝庇护的独立原因,那么“几乎没有受迫害的难民会获得庇护。”  Wu Zheng Huang v. INS,  436 F.3d 89, 100 (2d Cir. 2006)。

当你以庇护者身份申请绿卡时,非法入境不会造成问题。美国《移民和国籍法》 (INA) 并不要求庇护者必须合法进入美国才能调整身份。


詹姆斯·C·哈撒韦 (James C Hathaway) 的《国际法下的难民权利》 (2005)中有更直接的评论。在第 406 页,他说,显然许多难民需要秘密越境才能获得保护。难民未能出示有效旅行证件纯粹是其逃避迫害风险的偶然事件,就不应该因非法入境而受到制裁。然后他补充道:

“国际法也不认可英国对使用虚假文件过境的难民提起刑事指控的政策。正如英国法院所观察到的,难民有权违反移民管制法寻求保护,这意味着过境国对此类事件提起诉讼的正当性尤其值得怀疑。”


英国内政部表示:如果嫌疑人是难民,内政部就应该遵照联合国难民公约第 31(1) 和 (2) 条的标准,则不应提出指控。

如果移民法院以难民公约第 31(1) 和 (2) 条的条件未得到满足为由提交起诉建议,检察官必须仔细考虑所提交的证据。根据《皇家检察官守则》第 4.6 段,检察官必须确信有足够的证据为每项指控的每个嫌疑人提供现实的定罪前景。他们必须考虑辩护理由是什么,以及它可能如何影响定罪前景。未通过证据阶段的案件不得继续进行,无论其多么严重或敏感。


如果该项起诉会影响公众对于司法系统的信心,则一定不应该被起诉。

可怜的难民—所有人都为叙利亚三岁小难民艾兰·库尔迪的死伤碎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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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移民与难民法庭在上诉案第 371/92 号 ZJ 案(1994 年 5 月 9 日)9,表示:“关于第一个方面,寻求庇护者们经常触犯 1987 年移民法。他们经常被迫依赖虚假文件。迫害者很少允许受害者安全并且有尊严地离开原籍国。真正的寻求庇护者们诉诸虚假文件和欺骗手段是非常普遍的。拥有和使用此类虚假文件而被考虑用于支持对于庇护者不利的可信度调查结果的情况确实很少见。”


联合国难民署因为下面的案件提交了书面意见给英国政府:我们支持阿迪米案中的两名申请人索拉尼先生和卡齐乌先生,他们在试图登上飞往加拿大的航班并打算最终在那里寻求庇护时作为过境旅客在英国被捕。联合国难民署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他们持有虚假证件的起诉构成了对他们非法居留在联合王国的起诉,违反了联合国难民公约第 31(1) 条。


在 2005 年 12 月 1 日提交给英国内政事务特别委员会的备忘录第 13 段中,联合国难民署重申了其观点,即过境前往最终目的地国的难民和寻求庇护者如果满足该条款的条件,同样可以享受《公约》第 31 条的福利。


目的地国对承运人施加的责任的结果是,假护照是在上诉人过境的国家被发现的,而不是在他们寻求入境的国家。但是,仅仅因为他们在登上飞往北美的航班之前在希思罗机场被发现,就剥夺他们到达北美后应享有的保护,这是极其不人道的!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既然因为他们在这里出现,而对他们主张管辖权,那么就必须承担为他们提供庇护的责任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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